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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1日国家防总维持针对内蒙古等10省份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

   日期:2023-07-11     来源:化工网    作者:佚名    浏览:0    
核心提示:十环网摘要: 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,7月9日,国家防总办公室、应急管理部组织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,与自然资源部......

 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,7月9日,国家防总办公室、应急管理部组织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,与自然资源部、水利部、中国气象局会商研判当前汛情发展趋势,视频连线内蒙古、江苏、重庆、贵州等省份防指办公室,研究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。目前,国家防总维持针对内蒙古等10个省份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。国家减灾委、应急管理部维持针对重庆的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。

 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,近期江淮、江汉、江南北部、重庆、贵州以及内蒙古东部、东北地区南部仍有较强降雨过程。会商指出,全国即将进入“七下八上”防汛关键期,防汛形势严峻复杂,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警惕,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对照查找自身短板,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确保部署关口前移,有力有效抓好防汛工作。

  会商强调,要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,督促各级党政防汛责任人特别是包保责任人深入基层,把问题苗头提前化解在成灾前。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,发现险情预兆及时研判识别,提前果断采取“关停撤转”措施。要提高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、临灾预警“叫应”机制的执行力,突出逐级联动,切实解决“最后一公里”不畅问题。要盯牢病险水库、高位塘坝、山洪灾害风险区、地质灾害隐患点、城市易涝点等防御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,加强监测巡查,提前预置应急处突力量,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,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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